領事司是外交部的下屬職能部門,負責領事工作,內設國外領事處、制度監督處、護照處、國內領事處、規劃協調處、簽證政策與事務處、綜合管理處、認證處、信息技術處、領事保護中心10個部門。
領事工作側重為中外人員往來提供便利和服務,主要工作內容包括:
一、發展中外領事關系,包括處理有關設立領事機構事宜、與外國舉行領事磋商、商簽雙邊領事條約、便利人員往來協定和簽證協議等;
二、負責有關領事證件工作,包括制定有關因公護照、外國人來華簽證、因公出國簽證、領事公證認證等的頒發、辦理及管理辦法和相關政策規定,辦理具體領事證件業務;
三、承擔領事保護和協助工作,擬訂領事保護和協助政策規定,發布領事保護和協助預警信息等;
四、處理外國駐華領事機構事務,辦理和參與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有關案件的相關對外交涉;
五、承擔海外僑務工作;
六、指導駐外外交領事機構和地方外事部門開展領事工作。